公司转让后欠员工工资向谁要钱
安吉刑事律师
2025-05-24
结论:
公司转让后欠员工工资,员工可依公司转让情形不同向对应责任主体追讨,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维权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规定,若公司仅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股东等登记事项,其主体资格不受影响,员工应向该公司追讨工资。若公司合并,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支付工资责任;公司分立且无另有约定时,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若公司整体转让实质为注销,且注销前未支付工资,员工可要求原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担责。员工追讨工资可先与责任主体协商,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。如遇此类复杂情况不知如何处理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公司转让后欠薪,追讨分情况。公司仅变更登记事项,主体资格不变,员工向该公司追讨工资。
2.公司合并,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支付工资;公司分立,除约定外,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
3.公司整体转让实质是注销且注销前欠薪,员工可要求原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担责。
4.员工可先协商,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员工追讨公司转让后所欠工资,要依据不同转让情形确定责任主体。若公司仅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股东等登记事项,主体资格不变,仍向该公司追讨工资。公司合并,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承担工资支付责任;公司分立,除另有约定,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若公司整体转让实质为注销,且注销前未付工资,员工可要求原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担责。
1.员工可先与责任主体协商,友好沟通解决问题。
2.若协商不成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借助行政力量维护权益。
3.也可申请劳动仲裁,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明确责任主体
若公司仅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股东等登记事项,向该公司追讨工资;若公司合并,向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追讨;若公司分立,除另有约定外,向分立后的公司追讨;若公司整体转让实质是注销且注销前未支付工资,要求原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(二)追讨方式
先与责任主体协商,协商不成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,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,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公司仅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股东等登记事项时,主体资格未变,员工追讨工资的对象依然是该公司,其不能因登记事项变更而逃避支付工资的责任。
(2)公司合并时,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要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,这保障了员工在公司结构变化后的权益。
(3)公司分立,若无其他约定,分立后的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,员工可向任一公司追讨工资。
(4)公司整体转让实质为注销且注销前未支付工资,员工可要求原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担责。
(5)员工追讨工资可先协商,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。
提醒:
员工追讨工资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劳动合同、考勤记录等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公司转让后欠员工工资,员工可依公司转让情形不同向对应责任主体追讨,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维权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规定,若公司仅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股东等登记事项,其主体资格不受影响,员工应向该公司追讨工资。若公司合并,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支付工资责任;公司分立且无另有约定时,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若公司整体转让实质为注销,且注销前未支付工资,员工可要求原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担责。员工追讨工资可先与责任主体协商,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。如遇此类复杂情况不知如何处理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公司转让后欠薪,追讨分情况。公司仅变更登记事项,主体资格不变,员工向该公司追讨工资。
2.公司合并,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支付工资;公司分立,除约定外,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
3.公司整体转让实质是注销且注销前欠薪,员工可要求原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担责。
4.员工可先协商,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员工追讨公司转让后所欠工资,要依据不同转让情形确定责任主体。若公司仅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股东等登记事项,主体资格不变,仍向该公司追讨工资。公司合并,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承担工资支付责任;公司分立,除另有约定,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若公司整体转让实质为注销,且注销前未付工资,员工可要求原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担责。
1.员工可先与责任主体协商,友好沟通解决问题。
2.若协商不成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借助行政力量维护权益。
3.也可申请劳动仲裁,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明确责任主体
若公司仅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股东等登记事项,向该公司追讨工资;若公司合并,向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追讨;若公司分立,除另有约定外,向分立后的公司追讨;若公司整体转让实质是注销且注销前未支付工资,要求原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(二)追讨方式
先与责任主体协商,协商不成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,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,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公司仅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股东等登记事项时,主体资格未变,员工追讨工资的对象依然是该公司,其不能因登记事项变更而逃避支付工资的责任。
(2)公司合并时,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要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,这保障了员工在公司结构变化后的权益。
(3)公司分立,若无其他约定,分立后的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,员工可向任一公司追讨工资。
(4)公司整体转让实质为注销且注销前未支付工资,员工可要求原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担责。
(5)员工追讨工资可先协商,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。
提醒:
员工追讨工资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劳动合同、考勤记录等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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